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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校內師生:本校教師或學生具創意產品雛型或創新經營構想,已初步完成創業計畫簡報之個人或團隊;團隊成員至少1人為本校之在學學生或校內教師
已畢業創業者:畢業5年內之校友,已具創業構想且預計在6個月內成立公司(或行號)之個人或團隊,團隊成員至少1人為本校畢業之校友
*曾申請過中山貨櫃創業團隊並完成結業者,可更換創業項目並經智財新創組審核通過者,得再次申請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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