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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06-16)111年度高雄市地方型SBIR計畫開放申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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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宗旨:

高雄市政府為培養本市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與競爭力,鼓勵創新創業及中小企業在地紮根,依據高雄市政府111年度計畫,訂定高雄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 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高雄市中小企業競爭力,培育創新創業,增加投資高雄、創造就業機會、拉近產業距離以及縮短產業差距的機會。

申請時間:

  • 本計畫全面採線上申請,請上「高雄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網站」(以下稱計畫網站,網址:https://96kuas.kcg.gov.tw/sbir/),點選進入線上申請系統,登入帳號進行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備資料。
  • 請廠商逕自確認申請資料及上傳文件,確認無誤後請點選送出並取得收執聯,方完成線上申請。為避免網路繁忙造成申請作業未完成,請提早作業並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倘若因網路繁忙或系統操作錯誤等因素以致造成申請作業未完成,請自行負責。
  • 線上申請系統受理期間:自111年06月13日12時起至111年7月28日下午17時止,依計畫網站時間認定,逾期報名或另以紙本寄送申請資料者不予受理。

申請對象:

  • 依法於本市辦理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之事業,並取得本市轄相關主管機關(如高雄市政府、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或科技部南科管理局高雄園區)核發之登記證明文件。
  • 國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成立,並合於下列基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註:請提供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
  • 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本市管轄區域內。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於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 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 於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 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 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6. 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7.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8. 公司狀態為解散、撤銷或停業。

若有上列情事,本府得駁回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補助並解除契約。

申請詳情請至計畫官網:https://96kuas.kcg.gov.tw/sb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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